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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2/6/10 11:14:39 点击数:696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全面部署启动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英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处处长万野应邀出席会议。

 

江苏作为全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省份,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江苏继长江、太湖流域之后,开展的第三次流域性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也是江苏省实现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盖的最后一役。

20221月,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湖)排污口名录;2023年底前,完成入河(湖)排污口监测、溯源;2025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体系。此次行动共涉及8个设区市,排查范围包括淮河流域503条骨干河道以及55个重点湖泊(库),排查面积7174平方公里,河湖岸线长度超过20000公里。              

5月,省生态环境厅启动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一级排查工作。共投入无人机58架,可见光、热红外载荷58台,云服务器10台,高性能工作站100余台;投入专业技术人员238人。截至65日,已完成无人机航测面积5000.7平方千米,工作进度25%,预计7月底完成一级排查。

根据计划,淮河流域8市今年底前要完成二级、三级排查任务。目前,淮安市清江浦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涟水县、盱眙县6个县区已完成二级、三级排查招标工作,南通市4个县区正在进行招标,其余地区还在准备中。

万野表示,江苏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起步较早,成效明显,积累了一批经验做法和优秀典型案例。这次江苏省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将对推动淮河流域水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希望江苏按照国务院最新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另外,汛期高温,河道水位较高,排查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做好保障措施。

英剑波强调,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也是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做到“三查四结合”,即“查全、查准、查清”,与“水污染治理、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当前水环境形势、环境执法”相结合,根据排查的情况,进一步优化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方向,进一步优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和能力配置,对当前达标形势严峻的断面周边优先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地方核实查处。近期重点做好以下三项任务。一是完善组织体系。指导县(市、区)抓紧印发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架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二是加快资料收集。主动与住建、自然、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615日前完成材料收集和报送。三是加快项目筹备。借鉴长江、太湖地区经验做法,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积极申报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等项目,做到与省生态环境厅一级排查无缝衔接。         

会后,参会人员现场调研了一级排查工作现场,查看了部分一级排查发现的工业和水产养殖排污口。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水生态环境处,省环保集团监测监控有限公司,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泗洪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在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