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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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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江苏省环保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函

发布时间:2017/12/11 9:56:19 点击数:296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充实环保科技专家库专家储备,发挥专家对科研课题项目管理的技术支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环保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主要从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中推荐。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生态保护、固废处置、环境监测、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环保仪器装备、环境政策法规标准等),了解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省环保科研相关工作,为省环保科研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正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征集方法

专家征集主要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各单位组织符合征集条件的专家,认真填写《江苏省环保科技专家信息登记表》(表格见附件,在江苏环保网→通知公告中下载),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两份),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邮编:210036)。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kygl@jshb.gov.cn。

四、专家遴选及专家库管理

征集活动截止后,省环保厅将组织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专家,由省环保厅正式发文确定专家资格。江苏省环保科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的评审、中期检查、验收等管理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选取,并予以信用考核。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7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徐静,电话:025-58527220;厅科技处荆琳,电话:025-86266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