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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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3/18 10:00:46 点击数:2938
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星级上云企业建设,促进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和应用,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19年版)》(苏工信企信〔2018〕157号)。
二、组织管理
2019年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分2批次组织开展。三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组织认定,认定结果报省工信厅备案。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并报省工信厅评审认定。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名单将由省工信厅统一向社会发布。
请各地工信局分别于4月10日、8月20日前分2批次报送三星级上云企业认定结果(一式一份,盖章),以及经初审合格并推荐申报的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申报项目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和电子版材料,附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和推荐企业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
三、相关事项
各地工信局要加强工作组织力度,严肃认真开展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初审和推荐工作,确保工作结果客观真实,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工信厅企业信息化处。
联系人:王晓荣,025-82288061
邮 箱:867446918@qq.com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