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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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2/25 13:58:34 点击数:2298
各相关单位:
今年是我会成立三十周年,经研究,决定于大会期间,对长期以来热诚于表面工程事业,支持协会工作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优秀表面加工企业奖
从事表面处理加工企业,成绩突出者(其中:电镀10名;加工值5千万元上;热浸镀3名,加工值亿元以上;热喷涂2名,亿元以上;达克罗1千万以上,1名;其他2~3名)
2.优秀设备制造商奖
从事表面处理设备研发、制造的单位,产值3千万元以上,10名。
3.优秀配套产品商奖
从事表面处理配套的材料、辅料及配套产品的研发产销单位(其中:涂料2~3名、产值亿元以上;添加剂3名、产值5千万元以上;其他2~3名)
4.优秀协会会员奖
5.优秀园区奖
电镀园区(集中区)建设成绩突出者(我省企业,成立三年以上,入园达规划80%以上,运行正常,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暂定2家)
6.优秀青年奖
年龄40周岁以下,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并对企业、行业做出显著贡献的青年企业家、技术人才及企业管理者,拟表彰10名。
7.行业工作奉献奖
长期以来支持协会,积极从事行业工作,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其中:老会员单位10家;历届协会主要领导;顾问、专家及工作人员)
8.行业杰出贡献奖
对行业发展有重大贡献,5人。
9.刊物合作奖
长期在协会刊物“江苏表面工程”(原“江苏电镀”)上刊登企业广告的前10名;为刊物供稿最多的作者3名
二.表彰原则
1.申报1~6奖项的原则应是我会会员单位或特邀会员,并正常履行了会员义务。
2.每单位项目可申报两个
3.由申报单位填写详细资料,经秘书处初审,由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
4.后三个奖项由秘书处提出初步意见,报常务理事会审定。
三.申评办法
1.填写申报表(见附表)
2.于2016年3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协会,过时不候,邮箱:jsbmgc@163.com
3.协会秘书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对相关企业、个人的资料提出补充调整要求;
4.召开会长办公会进行审查、评定.
5.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
6.大会表彰、颁发奖牌及证书,并在大会纪念册及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附表一:协会三十周年大庆表彰·单位申报表
附表二:协会三十周年大庆行业·优秀青年奖申报表
江苏省表面工程行业协会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