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安全环保
发布时间:2018/2/7 13:24:47 点击数:2711
适用于专业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含专业电镀工序的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规模:
1. 主镀槽规格增大或数量增加导致电镀生产能力增大30%及以上。
建设地点:
2. 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 镀种类型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4. 主要生产工艺变化;主要原辅材料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5. 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
6. 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
7. 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