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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5/23 9:58:27 点击数:3840

中环协〔2019〕97号

关于推荐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分支机构: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应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我会开展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推广工作。

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项目始于1991年,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成为环境保护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技术推广品牌,是各级环保部门和排污企业选用环境保护技术的重要途径。对于入选技术和工程我会将利用我会网站和微信、《中国环保产业》杂志、《环保产业信息通讯》等平台广泛宣传,促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和行业技术进步。

请你单位参照申报指南(见附件),积极指导并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推荐工作。申报单位需先完成在线申报,再制作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项工作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尚光旭   刘媛

电    话:010-51555002/07/12转802/809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

邮政编码:100037

E-mail:ss@caepi.org.cn


附件: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9年4月8日

附件

2019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一、项目定位

实用技术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生态修复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环境监测技术。

示范工程是指采用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和商业模式的污染防治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清洁生产工程。

二、推荐重点领域

(一)水污染防治

1.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等;

2.工业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包括印染、造纸、焦化、化工、制药、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电镀、制革等行业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工业园区综合废水处理及资源化;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及资源化;垃圾渗滤液处理及资源化;

3.水体修复,包括黑臭水体治理与修复,河流湖泊水体生态修复等;

4.污(废)水处理材料及药剂。

(二)大气污染防治

1.非电行业(如钢铁、有色、水泥、焦化、玻璃、陶瓷等)工业炉窑烟气净化、超低排放及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2.重点行业(如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汽车制造、电子、家具制造等)VOCs污染防治;恶臭防治;

3.燃煤发电机组和工业锅炉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及超低排放,燃油和燃气工业锅炉烟气净化;

4.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物质等焚烧烟气净化;

5.柴油车、船舶、非道路机械等移动源排气污染控制;

6.饮食业油烟、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工业无组织扬尘等防治;

7.催化剂、吸附剂等大气污染防治专用材料。

(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材料和药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

1.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畜禽粪便、秸秆等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

3.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电镀污泥、废铅酸蓄电池、铬渣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

4.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5.污(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

6.尾矿、赤泥、冶炼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煤矸石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

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处理及资源化。

(五)环境监测

1.水质、空气质量、土壤监测;

2.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

3.特征污染物监测;

4.环境应急监测。

(六)其他

1.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

2.生态修复;

3.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三、基本要求

(一)实用技术

1.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

2.技术先进有创新、工艺成熟、运行可靠、经济合理。

3.已有2个以上的应用实例,并连续正常运行6个月以上。

4.技术适应性强,覆盖面广,可广泛推广应用。

5.对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6.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

(二)示范工程

1.工程采用的技术路线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技术水平先进。

2.工程已竣工,并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后正常连续运行1年以上,通过环保验收后运行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且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3.工程总体设计科学合理,工艺参数符合国家工程设计规范文件要求;主要运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示范推广意义;鼓励工程采用取得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设备、材料和仪器等。

4.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规范,有完善的运维规章制度,完整的运行维护记录,场地整洁有序,设施维护良好;鼓励工程运行采用专业化第三方运行模式。

5.工程布局美观、整齐规范、施工质量优良、与周围环境协调。

6.必要时,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实用技术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所申报技术的持有单位,即专利证书或鉴定证书成果的完成单位。有多个持有单位的情况,如其中某个或某几个单位联合申报,须有其他几个单位同意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是非职务发明,须有专利所有权人同意该单位申报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推广能力。

(二)在线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先前往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caepi.org.cn或www.caepi.net.cn)“办事大厅”中“实用技术申报”栏目完成在线申报,按申报系统中“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完成申报表并提交。

2.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应关注在线申报系统中项目审查反馈消息并及时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在线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二者缺一不可且内容应一致。

2.在线申报材料包括“实用技术申报书”、“获奖情况”、“技术简介”和“应用实例表”四项。

3.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实用技术申报书(由在线申报系统导出,其中含“获奖情况”)。

(2)技术简介(由在线申报系统导出)。

(3)2份应用实例表(由在线申报系统导出),并附上与应用实例相对应的监测(检测)报告复印件。监测(检测)报告包括应用实例的技术应用效果监测(检测)报告和二次污染防治监测(检测)报告。监测(检测)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应能体现技术应用效果。

(4)申报产品(装置)时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鼓励申报产品(装置)取得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查新报告、技术鉴定证书等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证明文件复印件。

(8)获奖证明。

(9)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特殊行业,申报时应提交生产许可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10)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4.纸质材料制作要求

(1)将纸质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好后胶装成册(要求A4版面),制作一式两本。

(2)申报单位在材料封面“申报单位”处及实用技术申报书最后“申报单位承诺”处加盖公章。“应用实例表”须由应用单位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承诺”栏请勿对现有导出内容做任何修改。

五、示范工程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工程所属单位、工程总承包或设计等单位,也可由上述单位联合申报。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工程总承包、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明。

(二)在线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先前往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caepi.org.cn或www.caepi.net.cn)“办事大厅”中“示范工程申报”栏目完成在线申报,按申报系统中“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完成申报表并提交。

2.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应关注在线申报系统中项目审查反馈消息并及时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同一行业中应用相同或类似工艺路线的工程项目,只能择优申报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报。

2. 申报材料包括在线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二者缺一不可且内容应一致。

3.在线申报材料包括“示范工程申报书”、“获奖情况”和“工程简介”三项。

4.纸质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示范工程申报书(由在线申报系统导出,其中含“获奖情况”)。

(2)工程简介(由在线申报系统导出)。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关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工程采用技术简介、工艺流程图及工程说明。

(6)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

(7)排污许可证(必要时)。

(8)能证明工程近一年内运行效果的监测报告。

(9)工程运维主要管理制度及清单,申报前一个月的工程运行记录(提供一周)。

(10)其他必要资料。

5.纸质材料制作要求

(1)将纸质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好后胶装成册(要求A4版面),制作一式两本。

(2)申报单位在材料封面“申报单位”处及示范工程申报书最后“申报单位承诺”处加盖公章;工程所属单位在示范工程申报书最后“工程所属单位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承诺”及“工程所属单位意见”栏请勿对现有导出内容做任何修改。“工程所属单位意见”处若还有其他意见可在现有导出内容之后填写。

六、推荐单位要求

1.推荐单位主要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分支机构等。

2.推荐单位在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处加盖公章,在申报书最后“推荐单位审查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实用技术“推荐单位审查意见”应对技术的先进性、工程的质量、运行的可靠性和示范的价值提出意见。

4.示范工程“推荐单位审查意见”应对工程质量、技术状况、运行管理状况、环境及经济效益、是否符合示范工程的条件提出意见。

七、其他

为准确客观地判断技术和工程的先进性,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推广工作过程中将安排专家审查申报材料,部分存疑项目还将安排现场考察。工作过程中,我会将就申报材料完善、专家疑问解答、项目现场考察等事宜与申报单位联系。